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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通報了各地法院近期查處的7起法院幹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這7起案件包括:
  1、河南省濮陽市中級法院公款旅游案。2013年1月12日至17日,該院常務副院長何艷麗率本院辦公室主任孫海濤、裝備處處長趙麗娟、監察室主任楊建忠等6人以考察沿海省份審判庭建設為由赴三亞旅游,6人共花費公款53659元,且未安排任何參觀考察的公務活動。案發後,何艷麗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孫海濤、趙麗娟、楊建忠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其他人員被誡勉談話,並各自承擔了個人旅游費用。
  2、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幹部人事處副處長張雁鵬、司法行政裝備處處長桑世鵬弄虛作假報銷餐費案。2013年12月,該院赴土耳其、西班牙考察團出訪四國後,在北京和上海兩地用餐共計花費3946.8元。參與接團工作的張雁鵬回院後,擅自以“接待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名義填寫了報銷單,並經明知實情的該院司法行政裝備處處長桑世鵬簽字同意後用公款報銷。案發後,張雁鵬、桑世鵬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湖北省江陵縣法院立案庭庭長齊寶華公車私用導致重大交通事故案 。2014年7月25日晚8時許,齊寶華未經請示批准,擅自駕駛本院警車回自己在荊州市沙市區的住處,在荊監一級公路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案發後,齊寶華,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處理。該院院長姚國卿和分管副院長周光明因管理失職,分別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4、福建省泰寧縣法院審判員林儀泰違規操辦婚宴案。2013年11月18日,林儀泰在泰寧縣明珠大酒店為其兒子操辦婚宴,設宴53桌,參加婚禮人數共計500餘人,其中包括其在工作中認識的案件當事人20餘人,收受禮金合計158680元。案發後,林儀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被調離審判執行崗位,並責令退回除親戚外的全部禮金。
  5、雲南省永仁縣法院審判員柴紅亮操辦升學宴案。2014年8月9日,柴紅亮在永仁縣清華園飯店為其兒子舉辦升學宴,設宴38桌,收受禮金合計26070元。案發後,柴紅亮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還除親戚之外的全部禮金。
  6、甘肅省酒泉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殷奮啟上班時間打麻將案。2014年5月15日下午15時許,殷奮啟離開單位前往當地某住宅門口的麻將館取托人熬制的中藥,因中藥尚未熬好,殷奮啟便到麻將館內打麻將等候,16時40分許,經群眾舉報被有關部門現場查獲。案發後,殷奮啟被免去副院長職務,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劉平平曠工案。劉平平自2014年6月23日至7月7日連續11天曠工;7月28日至8月29日連續25天曠工;累計無故曠工36天。案發後,劉平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最高法表示,上述七起案件的發生,充分說明“四風”問題的病源還在、病根未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四風”反彈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法院要以本通報列舉的案例為戒,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四中全會和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繼續狠抓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使作風建設的成果在本院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  (原標題:最高法通報7起法院幹警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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