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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雲山:推動從嚴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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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劉雲山在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調研座談會上強調,要嚴格落實幹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增強制度執行力,對違反制度規定的要嚴肅查處,決不搞法不責眾、下不為例、情有可原。(11月23日 《人民日報》)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就新形勢下堅持從嚴治黨提出8點要求,如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深入把握從嚴治黨規律等,每一點都突出了一個“嚴”字。可以說,嚴字當頭是治黨和管理幹部的一大“法寶”,用好了就能正風肅紀,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用不好則會讓“歪風邪氣”不斷反彈,使幹部不斷被侵蝕。
  長期以來,一些幹部將“四風”等弊病當成了習慣,把一些“潛規則”看成了主流,認定了“法不責眾”的歪念,結果在歪路上越走越遠;即便中央下猛藥、出重拳,一些幹部仍不以為然,認為“下不為例”就可以“消災”了,其實是打錯了算盤;甚至,一些幹部始終沒把違規之舉當成“大事”,犯了錯還覺得“情有可原”,更是大錯特錯。劉雲山強調,對違反制度規定的要嚴肅查處,不搞法不責眾、下不為例、情有可原,為那些尚存僥幸心理的幹部敲響了警鐘。
  俗話說,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幹部守不住底線,問題往往就出在僥幸心理上,一旦越過了一次“紅線”,就會收不住腳,一步一步走向深淵。無數落馬的“巨貪”告訴了幹部守住第一步的重要性,而法不責眾、下不為例、情有可原等“不良因子”,往往就是引發第一步錯路的關鍵。劉雲山強調三個“決不搞”,體現了中央“零容忍”態度,是想通過管住幹部的“第一次”,建起帶電的制度“高壓線”。
  當然,決不搞法不責眾、下不為例、情有可原,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上和掛在牆上,還必須拿出實實在在的行動。一方面,各級要按照中央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逐級落實、不打折扣,明確責任、細化標準,給幹部量好“尺子”,使之有法可依、有紀可遵;另一方面,有了制度還要重落實,要強化制度的執行力,不搞特殊化、不搞變通,從一步一個腳印做起,落到每名黨員幹部頭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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